2007年10月16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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狠抓执法质量 连创执法佳绩
杭州余杭公安分局连续三年被评为执法质量优秀单位
本报通讯员 胡国伟 本报记者 蒋东晓

  自2004年来,杭州市余杭区公安分局连续3年被省公安厅确定为执法质量优秀单位,并有5个下属单位被公安部授予一级执法单位。
  余杭区公安分局通过抓好队伍建设来确保执法质量。他们明确了各级“一把手”在执法工作中的责任。局长刘一敏不但制定了自身的执法责任,还每年与副局长及各科所队主要领导签订执法责任书,明确执法职责及各项工作的基本考核数据。同时,该局还出台了一批有关执法的制度,如《执法质量日常考评实施细则》等。该局还每季度召开一次法制工作例会,要求全局民警上下合力,努力提高执法质量,完善执法工作。
  在日常的案件审核工作中,通过案卷评判、定期检查、个案监督、专项检查等多种形式,时时监测分局执法工作的动态,及时纠正执法中的问题。3年来,该局先后组织了11次日常执法检查。由该局法制部门组织实地抽查案卷,采取即抽即查的方式,组织人员集中阅卷。对从中发现的问题,以通报形式逐个分析,督促办案单位及时整改。年终根据日常执法检查的情况,结合市局抽查情况,汇总确定执法单位的分数、名次,并将执法质量考核结果作为衡量各执法单位工作实绩的重要指标,同时与分局的绩效考核和派出所创等级工作衔接挂钩。另外,该局还将执法过错记录到个人执法档案。3年来共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、执法考评情况通报17次。
  该局重视公安法制工作,将办案质量视为生命线,取得了很好的业绩。3年来,该局办理的案件被提起行政复议的有54起,除当事人自行撤案的外,经复议维持41起;参与行政诉讼案件20起,法院维持14起,当事人自行撤案6起。案件被检察机关退查的比例一直控制在3%以内,没有发生国家赔偿案件。